為進一步加強我校輔導員隊伍建設,根據教育部《普通高等學校輔導員隊伍建設規(guī)定》(第43號令)、《西安石油大學人事代理輔導員納入專項事業(yè)編制實施辦法(試行)》(西石大黨〔2021〕40號)、《西安石油大學教職工校內崗位變動管理暫行規(guī)定》(西石大人〔2014〕143號),學?,F面向校內在崗教職工招聘輔導員20人,由學生工作部(處)統(tǒng)一負責招聘和二次分配。
其中,院系10人,學生工作部門輔導員10人(含學生工作部(處)、研究生工作部、團委、就業(yè)指導中心、心理成長指導中心)。
一、招聘范圍
校內事業(yè)編制或人事代理在崗教職工
二、崗位名稱和類型
崗位名稱:輔導員
崗位類型:教師崗、管理崗
崗位職責:
1. 負責學生的思想理論教育和價值引領;
2. 負責學生的黨團和班級建設;
3. 負責學生的學風建設;
4. 負責學生的日常事務管理;
5. 負責學生的心理健康教育與咨詢工作;
6. 負責學生的網絡思想政治教育;
7. 負責校園危機事件應對;
8. 負責開展學生的職業(yè)規(guī)劃與就業(yè)創(chuàng)業(yè)指導;
9. 開展學生工作的理論和實踐研究;
10. 完成所在院(系)安排的其他工作,學生工作部門輔導員,同時要完成所在部門的崗位工作。
三、崗位聘用條件:
按照校內崗位變動管理辦法,且符合下列崗位聘用條件:
1. 中共黨員;
2. 具有良好的職業(yè)道德和品行修養(yǎng);
3. 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質,團結協作精神和服務意識;
4. 具有教育學、管理學、組織行為學、心理學等相關專業(yè)的知識,能夠獨立開展學生教育管理服務工作,具備開展相關學生工作研究的能力;
5. 人事代理人員入職時應為學生工作系統(tǒng)崗位的管理人員。
四、招聘程序及時間安排
1. 報名與資格審查(6月22日---6月25日)
2. 組織選拔(6月26日---6月27日)
3. 確定擬聘人員并公示(6月28日---6月30日)
五、報名方式
符合條件的應聘人員根據發(fā)布的崗位設置和聘用條件提交本人相關學歷、證書等證明材料,填寫《西安石油大學教職工崗位變動審批表》并簽署原單位意見后,于2021年6月25日12點前報送人事處人事科(辦公樓409)。應聘人員提供的材料須真實、準確,如有弄虛作假、故意隱瞞等情況,一經查實取消錄用資格。
聯系人:王軍策 聯系電話:029-88382283
聯系人:喬 曉 聯系電話:029-81469818